规避个股风险:指数涵盖500家上市公司,有效规避个股风险。
在股票市场中,投资个股往往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因为个股受多种因素影响,其股价波动较大,容易出现亏损。指数投资则可以有效规避个股风险,为投资者带来更加稳健的收益。
指数涵盖500家上市公司
指数是由多个股票组成的,代表了某一特定市场或行业的走势。例如,沪深300指数涵盖了沪市和深市300家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上市公司,代表了中国A股市场整体走势。其他常见的指数还有上证50指数、中证500指数、恒生指数等。
指数涵盖的上市公司数量众多,分布在不同的行业和地域。这使得指数能够有效分散个股风险。即使li>
指数投资的注意事项
虽然指数投资具有分散风险、收益稳健的优势,但也有以下注意事项:
- 市场风险:指数受市场整体走势影响,市场下跌时,指数也会下跌。
- 行业风险:行业指数受某一特定行业的走势影响,行业下滑时,行业指数也会下跌。
- 基金经理风险:指数基金由基金经理管理,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能力会影响基金的收益。
结语
指数投资是一种分散风险、获取稳健收益的有效方式。指数涵盖众多上市公司,有效规避了个股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指数基金或ETF参与指数投资,享受指数投资带来的优势。需要注意的是,指数投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指数投资前,需要充分了解其风险和收益,并做好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什么是芝加哥期权交易所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成立于1973年4月26日,是由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 Board of Trade, CBOT)的会员所组建。 在此之前,期权在美国只是少数交易商之间的场外买卖。 CBOE建立了期权的交易市场,推出标准化合约,使期权交易产生革命性的变化。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正式成立,标志着期权交易进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先后推出了股票的买权(Call Options)和卖权(Put Options)都取得了成功。 CBOE成立之初,只推出16个标的股票的买权(Call Options)合约。 直到1977年6月3日才推出卖权(Put Options)。 目的是为了避免卖权所产生空头的负面影响。 从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成立之后,特别用来交易股票期权。 从此,期权交易在投资者当中日益普及。 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和费城股票交易所(PHLX)从1975年开始期权交易。 太平洋股票交易所(PSE)从1976年开始期权交易。 来到了80年代初期,期权交易规模越来越大,每日卖出的期权合约规定的标的股票总数超过了纽约股票交易所日交易量。 在80年代,美国期权合约已经扩展到了外汇期权、股票指数期权、期货期权等领域。 费城期权交易所主要从事外汇期权交易;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交易S&P 100指数期权和S&P 500股票指数期权;美国股票交易所交易主要市场股票指数(Major Market Stock Index)期权;纽约股票交易所交易NYSE指数期权。 现在绝大部分提供期货合约交易的交易所也同时提供期货期权交易服务。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提供谷物期货期权交易;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提供家畜期货期权交易服务。 期权交易所现在已经遍布全世界。 由于CBOE是世界第一家以期权产品为主的交易所,对于期权类产品的开发不遗余力。 1985年推出股票期权,1989年推出利率期权产品,1990年推出长期期权LEAPS,1992年推出类股指期权,2003年推出VIX指数。 之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放松了对期权交易的限制,有意识地推出商品期权交易和金融期权交易。 1982年,作为试验计划的一部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长期国债期货的期权交易。 1983年3月,CBOE推出了全球第一只股指期权合约——CBOE100指数期权(后更名为S&P100指数期权),1983年7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S&P 500股票指数期权,随着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的成功,各交易所将期权交易迅速扩展至其它利率外汇等金融品种上。 1984年到1986年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先后推出了大豆、玉米和小麦等品种的期货期权。 除美国之外,全球有影响的期权市场还有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香港交易所(Hkex)、韩国期货交易所(Kofex)等。 期权市场无论从品种上还是地域上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2000年以来,全球期权交易发展更为迅猛。 美国期货业协会(Fututes Industry Association,FIA)的统计数据表明,2001年至2003年,全球期权的交易量连续超过了期货。 2003年全球期货与期权交易量为81亿 手,其中期权51亿手,增长率为32%,期权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前景。 2003年分资产的成交量统计表明,股指、利率、股票与农产品的期货与期权交易量排名靠前。 韩国的Kospi200指数期权合约以28亿手的全年成交量成为全球最活跃的合约。 韩国期货交易所亦凭此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所。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交易的产品 1、股票期权 CBOE的股票期权分为买权与卖权,目前产品约有一千五百种股票及美国存托凭证(ADRs)的期权。 股票期权是实物交割。 2、指数期权 CBOE目前共计推出52种指数期权合约。 1983年3月11日,CBOE推出S&P100指数期权(代码OEX),是最早推出的综合股价指数(Broad-based Stock Index)期权,也是目前世界上成交量最大的美式期权合约。 之后,CBOE又推出S&P500指数期权(SPX),是目前全球成交量作活跃的欧式期权合约之一。 1992年,CBOE推出三种新型的指数期权,分别为生化科技指数期权(Bio Tech Index, 代码BGX)、罗素2000指数期权(Russell 2000Index,代码RUT)以及金融时报100指数期权(FT-SE100 Index, 代码FSX)。 生化科技指数的成份股,是由中小型生化科技公司所组成。 罗素2000指数系由NYSE、AMEX和NASDAQ前三千家大型上市公司中,资本额较小的两千家所组成,因此是中小型股的指标。 金融时报100指数,则是由英国证券交易所的前一百大上市公司所组成。 1994年,CBOE推出NASDAQ100指数期权(代码NDX)。 该指数的成份股是由NASDAQ中一百家非金融股的上市公司所组成。 除此之外,CBOE也于同年10月推出类股指数(Sector Indices)期权,标的资产涵盖许多重要产业。 1994年CBOE推出墨西哥指数期权、日经300股价指数期权及以色列股价指数期权等产品,使投资者能够规避海外新兴市场的风险。 除此之外,CBOE于1997年6月5日获得道琼斯公司的授权,于同年10月6日推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期权(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 DJIA,代码DJX)、道琼斯运输业平均指数期权(Dow Jones Transportation Average, DJTA,代码DTX)和道琼斯公共事业平均指数期权(Dow Jones Utility Average, DJUA,代码DUX)的欧式期权。 这也是CBOE自1983年推出指数期权以来,与全世界最重要的蓝筹股指数结合的历史性创举。 DJX于上市第一天,即 创下24,700张合约,是CBOE成立以来最成功的新上市产品,而且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DJX的成交合约已达到1,750,485张合约。 2000年8月,CBOE推出Mini NASDAQ-100指数期权(Mini-NDX,代码MNX),其合约值为NASDAQ 100指数的十分之一。 Mini NASDAQ-100 推出后,已迅速跃居CBOE交易的第三大指数期权,为相当成功的指数期权之一。 除上述种类指数外,CBOE也与高盛(Goldman Sachs)及摩根史坦利(Morgan Stanley)合作推出Goldman Sachs Technology 指数期权以及Morgan Stanley 指数期权。 此外,CBOE也针对客户需求编制有类股及国际股价指数。 3、利率期权 利率期权(Interest Rate Options)由CBOE在1989年率先推出,是欧式期权,且以现金方式交割,以美国政府短、中、长期公债的利率为标的,分为最近标售的十三周国库券短期利率(代码:IRX)、五年期国库券(代码:FVX)、十年期国库券(代码:TNX)及三十年期政府公债(代码:TYX)。 4、FLEX期权 FLEX(Flexible Exchange)期权分为指数及个股两种,推出时间分别为1993及1996年。 FLEX最大的优点就是能使投资者根据其需要而选择合适的合约项目,比如履约价格、履约方式及到期日。 同时,FLEX期权享有较大的仓位限制,有些甚至无仓位限制的规定。 由于FLEX期权是更加客户量身订做,因此对于风险控制来说,具有相当大的弹性。 至2002年底止,共有二百五十余种FLEX股票期权及五种FLEX指数期权。 5、LEAPS期权 1990 年,CBOE推出名为LEAPS(Long-Term Equity Anticipation Securities)的中长期个股及指数期权合约。 LEAPS与一般期权一样分为买权及卖权两种,最大的不同就是LEAPS的合约期限最长可达3年,目的在鼓励投资者以长期投资的目的持有个股。 至2002年底止,目前共有450种股票及10种股价指数LEAPS。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主要股指期权合约 标普100指数期权SPX标普500指数期权合约代码OEX/XEOSPX标的资产标普100指数标普500指数合约乘数100美元履约价格间距5点。 远期月是10点。 5点。 远期月的相差幅度是25点。 最小价格波动以十进制制报价。 每一点等于一百美元。 3.00下的期权交易,最小变动价位是0.05(5美元),所有别的系列都是0.10(10美元)。 到期日合约到期月的第三个星期五之后的那个星期六。 合约月份最近的三个近月及一个季月三个近期月,再加上另外三个季月履约方式美式/欧式欧式结算履约-结算价值是根据在合约到期日之前最后那个开市日(通常是星期五)每一构成股票在其主要市场上最后一手交易的报价而计算出来的。 先求出履约-结算价值和该期权价格的差额,再乘以一百美元,即为履约-结算的数额。 只要履约通知合乎手续,履约日之后的那个开市日就会有现金交割。 仓位限制没有现行生效的头寸和履约限额。 如果在交易日关市时,任何会员(只要不是做市商)或会员组织在其拥有的账号或其某一客户的账号中有多于十万的OEX(或XEO、SPX)合约(五手OEX(XEO)长期期权相等于一手全价的OEX(XEO)合约,十手SPX长期期权相等于一手全价的SPX合约),该会员或会员组织必须向市场法规部(Department of Market Regulation)报告某些情况。 该会员必须报告诸如该头寸是否为套期保值,如果是,对所用套期保值的说明等情况。 当某一账户首次达到上述界限时,必须申递一份报告。 此后,每增加两万五千手合约,必须申递另一份报告。 减少期权头寸不必报告。 不过,对套期保值里的任何实质性的变化都必须报告。 保证金购买九个月之内,合约到期以前的卖权(PUT)或买权(CALL)的,必须付其全额。 未担保的卖权(PUT)或买权(CALL)的出售者必须存入/保持该期权收益*的百分之百,加上总合约价值(当前指数水准乘以一百美元)的百分之十五,如果该期权是价外(out-of-money),可减去所蚀差额,但买权(CALL)的保证金不得低于期权收益*加上总合约价值的百分之十,卖权(PUT)的保证金不得低于期权收益*加上总履约价格的百分之十。 (*在其计算最低保证金时,请用期权当前市场价值以代替期权收益)。 根据交易所规则第12.10条,可能会有额外的保证金要求。 最后交易日期权的交易一般停止于合约到期日的前一个开市日(通常是星期五)交易时间9:00AM至3:15PM(芝加哥时间)NASDAQ100指数期权道琼工业平均指数期权合约推出日期1994年2月7日1997年10月6日交易时间9:00AM至3:15PM(芝加哥时间)标的资产NASDAQ100指数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合约乘数100美元合约代码NDXDJX合约月份最近的三个近月及三个季月最小价格波动履约价格系列为3美元以上者,其升降单位为1/16(每合约6.25美元),其余系列的升降单位为1/8美元(每合约12.5美元)履约价格间距5点1点最后交易日结算价基准日的前一交易日(通常为周四)到期日到期月份第三个星期五的次一日(周六)到期月份第三个星期五的前一交易日履约方式欧式仓位限制单边各为25,000个合约,该合约的近月份系列不得超过15,000个合约。 某些以避险为目的的投资组合可豁免仓位限制,最高可再增加75,000个合约与LEAPS合计不得超过一百万个合约FLEX指数期权合约推出日期1993年2月26日交易时间9:00AM至3:15PM(芝加哥时间)合约单位新开放的FLEX系列,其标的资产价值为一千万美元,已开放的系列,其标的资产价值为1百万美元标的资产S&P100、S&P500、Russell 2000及NASDAQ100股价指数合约月份所有的月份合约代码根据标的指数及履约、交割方式而有所不同到期日自交易日起五年内的任一日,除了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及其前后的两个交易日报价单位以该标的指数的百分比或每合约的特定金额表示履约方式美式及欧式交割方式现金。 结算价格分为开盘价、收盘价、平均开盘价、当日最高与最低价的平均值、开盘价与收盘价的平均值等五种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交易制度 一、交易时段 交易产品芝加哥时间S&P100Index Options 08:30-15:15OEX LEAPS08:30 -15:15OEX Caps 08:30 -15:15S&P 500 Index Options 08:30-15:15SPX LEAPS 08:30-15:15SPX Caps08:30-15:15Biotech Index Options08:30-15:02FT-SE Options08:30-15:15NASDAQ 100 Index Options08:30-15:15Interest Rate Composite07:20-14:00 二、下单交易方式 CBOE虽是采用公开喊价制度,但其流程与电子交易大同小异。 CBOE也运用许多先进的电子设备,处理资料收集与传送的工作,使其下单流程更快速,也使公开喊价制度更有效率。 CBOE下单流程与其它交易所不尽相同。 85%的委托是经由经纪商进入CBOE的ORS(Order Routing System)系统,其它15%则是经由电话下单的方式输入。 ORS接收到委托资料后,会根据不同的条件与参数,决定该委托的处理方式,可分为以下七种:1、RAES(Retail Automated Execution System):专门处理小额委托。 这些委托是经由电子交易系统,以目前的市价撮合,从成交到回报只需数秒钟。 2、FBR(Floor Broker Routing):符合特定条件的委托会直接传送至所属的交易厅内,由场内交易员(Floor Broker)以公开喊价方式撮合。 成交资料会再通过ORS 回报给经纪商。 3、会员公司柜台(Member Firm Booth): 附条件委托或其它需经由特殊处理的委托,会以人工方式传至场内的会员商柜台,并交由场内交易员以公开喊价方式撮合。 4、EBook(Electronic Book):与目前市场报价差距太远的委托,会先传送并储存在EBook系统中。 EBook只收录限价单和开盘前输入的委托,且比交易厅内条件相同的委托,具有优先成交权。 目前经由EBook撮合的成交量,约占总数的34%。 5、BART(Booth Automated Routing):BART可视为一种电子跑单系统(electronic runner),提供一种更佳的下单功能。 BART允许场内经纪商设定相关参数,过滤ORS上符合条件的委托传送到场内经纪商的交易柜台,场内经纪商在其 柜台上BART的屏幕中可看到其设定符合条件的委托。 6、MMT(The market maker hand-held terminal):是一种供做市商使用的个人计算机系统。 大致可分为二种,一种为CBOE所开发,另一种为非CBOE所开发,简称为NCCs(non- CBOE Computer)。 目前MMT大约处理做市商93%的交易量。 MMT主要提供三种主要的功能接口:RAES(Retail Automatic Execution Interface):当做市商被指定为某一产品市场做市商时,RAES将自动实时的将委托传送到做市商的MMT中;Stock Order Routing System:做市商可通过MMT,在CBOE的交易池中,通过手持式屏幕买卖期权;Electronic Trade Notification (ETN):是一项最新开发的功能,场内经纪商或委托簿管理员(order book officials)可将其交易信息键入ETN中,ETN会将其自动传送到做市商的MMT,做市商看到交易信息后,可轻易的在屏幕上点选接受或拒绝该交易,加快交易速度并且减少发生错误。 7、CBOE Hybrid Trading System(CBOE direct HyTS):为CBOE与Belzberg Technologies,Inc.共同合作推出的一个多功能交易系统,CBOE于2003年6月12日起正式启用。 其功能特色为:提供市场交易资料信息传递最大的速度及效能;个别且多个报价:提供做市商个别实时连续的报价;对于客户而言,也可得到更深入的报价信息;操作简单:提供多项功能及自动化操作方式;开放性电子委托:提供开放性的委托簿,对于非做市商的委托也可自动加入电子式的委托簿中参与自动撮合。 此外,HyTS 的开放式环境,让许多独立软件供货商可以自由发展程序接口,提供使用者和会员连接至HyTS;独特的撮合系统:CBOE将参与竞价的委托区分为二大类:委托(order)与报价单(quote)。 由于二者的性质不同,其交易系统撮合逻辑也不相同。 对于报价,HyTS设立了许多特殊设计,如自动报价、风险控管机制、批次取消(Class Quote Cancel)等。 而报价单在委托簿的排序逊于一般委托,且不同做市商报价单不会彼此成交;价格发现功能的改善:有别过去人工喊价方式,对于复式或其它委托,能提供更有弹性的价格空间,具有深远的价值及意义。 此外,HyTS公开披露的委托簿,仅及于最佳买卖一档的价、量。 更详细的委托簿信息则仅提供给有权人(如指定做市商DPM);开盘价的决定:HyTS取代了CBOE原有的开盘系统(ROS)。 不过,与原有作业方式相似的是,HyTS同样是采用循环报价方式(Rotations)决定开盘价格。 在循环喊价阶段(至少维持15秒),HyTS每三秒钟假撮合一次,并将预期开盘价格及数量对外披露,做市商可据此修正报价单以便开出适当的开盘价格。 CBOE Hybrid Trading System 上线后,原有的RAES、LOU、EBook、Trigger、自动报价/卖方报价、ROS、VTATs及手动报价,将陆续由新系统取代。 自2004 年7月21起,CBOE引进Hybrid2.0 版(简称H2O),其主要功能e-DPMs,提供给场内指定做市商(Designated Primary Market Makers)更方便的报价环境;此外,CBOE也提供了交易会员的终端机功能(称HyTS terminal),该系统提供交易会员通过窗口点选即可参与CBOE 市场交易,甚至可以交易其它期权、股票或期货交易所的产品。 三、委托 期权合约包含许多条款,在委托方式上,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市价委托(Market Order):按当时市价交易。 限价委托(Limit Order):交易者可设定价位,买进时需不超过该价位的价格才能成交,卖出时须不低于该价位的价格才能成交。 附条件委托(Contingency Order):市价委托或限价委托均可附上其它条件,比如标的物价格触及某一价位时,该期权委托才能生效。 停损委托(Stop Order):交易者预先设定某一价格,当期权价格触及该价位时,该委托即变成市价委托。 买进的停损委托通常将停损价格设定在市场价格以上,卖出的停损委托通常将停损价格设定在市场价格以下。 使用此种委托的,多半是平仓交易。 停损限价委托(Stop Limit Order):如期权的市价触及所设定的停损价格后,自动变成限价委托,则称为停损限价委托。 触及市价委托(Market-if-Touched Order, MIT):交易者事先设定一价格,当市价触及该价位时,即自动变成市价委托。 买进的MIT委托价位设定通常较市价为低,卖出的MIT委托价位设定通常较市价为高,这是与停损委托最大不同点。 授权委托(Not-Held Order):授权场内经纪人(Floor Broker)决定以何价位委托,以及在何时执行。 价差委托(Spread Order):价差交易指的是同一标的物,但履约价格和权利期间至少有一项不同的二个买权或两个卖权。 买进其中一个期权,则同时卖出另外一个,且两者数量 相同。 交易者可以市价委托或限价委托的方式,如以限价方式委托,所限定的价格通常不是两个期权个别的价格,而是以两个期权的价差来限价。 跨式委托(Straddle Order):同时买进或同时卖出同一标的物买权和卖权,且数量相同的交易策略称为跨式(straddle)仓位。 其下单方式和价差委托类似,所不同的是跨式委托在限价时,是以两期权价格的和委托。 开盘市价委托(Market-on-Opening Order, MOO):以开盘市价交易的委托。 收盘市价委托(Market-on-Close Order, MOC):以收盘市价交易的委托。 二择一委托(One-Cancels-the-Other Order, OCO):将两种或以上的委托方式视为一组,其中任一委托被执行后,其它的委托即被取消。 成交或作废委托(Fill-or-Kill Order, FOK):所有委托必须马上执行,否则即取消的委托方式。 全或无委托(All-or-None Order, AON):所下的委托必须全数成交,否则就不予承认的委托方式。 取消前有效委托(Good-Till-Cancelled Order, GTC):以上所有委托全属当日有效,隔日作废,如交易者欲使委托持续有效,可以指明取消前有效,直到成交、取消或该期权已至最后交易日为止。 四、撮合方式 当经纪商接到交易者的买卖委托后,会立刻以各种方式传递至交易所的场内,再由跑单者(Runner)递交至场内经纪人(Field Broker)手中,场内经纪人可能受雇于该经纪商,也可能不是,但一定是交易所的会员。 场内经纪人代表投资者,在该期权的交易柜台边,通过公开喊价方 式,以争取最好的价格。 其交易对象可能是另一位场内经纪人、做市商,或是委托处理员(OBO)。 OBO的功能和股票期权交易所内的专业交易员 (Specialist)类似,唯一的差别是OBO只为市场上的客户交易,不能有自营的业务。 而做市商则仅有自营的业务,但不能经营经纪业务,其主要功能 是提供市场的流动性。 当双方谈妥价格及合约数后,双方均会记录下来,待交易所比对后便称为成交。 交易所再将所有成交的资料,报告至结算公司。 次日早上芝加哥时间九点钟时,期权的买 方需通过结算会员将权利金交至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则于上午十点发出期权。 卖方也是通过结算会员将保证金存至结算公司,因此其交割时间为T+1。 五、履约(Exercise) 当期权成交时,结算公司便承接起卖方的角色,成为买方的交易对手,并发行该期权,使买方不必担心卖方的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真正的卖方则以缴纳保证金的 方式,来弥补结算公司因此所承担的风险。 因此当买方决定履约时,需先向经纪人提出要求,由经纪商内部将履约要求汇总后,再将履约要求转至结算公司。 结算公司就该期权的所有未平仓卖方仓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委卖的经纪商,被抽中的经纪商接到结算公司通知后,再从所有仍持有该期权卖方仓位的客户中抽取一人来 履约。 也有些经纪商是以先进先出法决定履约的客户,也就是最早持有该期权卖方仓位者,会被指定履约。 原则上只要选取方法是公平、公正、公开,且经交易所同 意,就可实施。 指数期权虽是一种现货期权,但履约时却不需有现货的交割,而是以现金结算。 履约者必须在每日交易结束前提出要求,这是结算公司的规 定,而经纪商通常会设定一个较早的截止时间。 结算公司在接获结算会员转来的履约要求后,也是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应要履约的结算会员,再由结算会员挑选一位客 户来履约。 在次日早上开盘之前,被选中的客户便会接获通知,且必须交付价内值给要求履约的交易者。 同样的,指数期权也有自动履约之规定,只要在权利期间的最后一天,指数期权有0.25点以上的价内值,结算公司会自动予以履约。 六、仓位限制 为避免交易者暴露于过大的风险之下,或对市场产生过大的操纵能力,交易所对每一账户的期权仓位都设有上限。 股票期权的仓位限制与其标的股票的发行量与交易量 有关,且同一标的物买权的买方仓位和卖权卖方仓位的加总有上限,买权的卖方仓位与卖权的买方仓位的加总也有上限,通常此两种限制数量是相同的,主管机关也保有随时调整限制数量的权力。 仓位限制不仅对每一账户有效,对一组具相关性的账户也有效。 比如,某些投资顾问可能同时代客户操作多个账户,则这些账户的仓位总数,不得超过前述的上限。 对个人账户而言,这些限制可能没有实质约束力,但对大型法人机构而言,就可能会产生约束。 CBOE指数期货期权的仓位上限,是与期货仓位限制分开计算。 指数期权仓位限制的计算方式与股票期权类似,均是分别计算买权的买方仓位与卖权的卖方仓位之和,及买 权的卖方仓位与卖权的买方仓位的和,并根据此总和设立上限。 S&P 500、S&P 100 及MMI指数期权均将此上限订为15,000张合约,NYSE 指数期权的上限则为价值三亿美元的合约标的物。 股票期权的仓位上限,同时适用的股票期权的履约合约数。 通常,是将一段时间内的履约合约数合并计算(通常是五天)。 限制履约合约数的目的是防止利用履约来垄断或操纵某只特定股票。
期货指的是什么?股指期货又是什么?
指数期货与普通的商品期货除了在到期交割时有所不同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以某一股票市场是指数为例,假定当前它是1000点,也就是说,这个市场指数目前现货买卖的“价格”是1000点,现在有一个“12月底到期的这个市场指数期货合约”,如果市场上大多数投资者看涨,可能目前这一指数期货的价格已经达到1100点了。 假如说你认为到12月底时,这一指数的“价格”会超过1100点,也许你就会买入这一股指期货,也就是说你承诺在12月底时,以1100点的“价格”买入“这个市场指数”。 这一指数期货继续上涨到1150点,这时,你有两个选择,或者是继续持有你是期货合约,或者是以当前新的“价格”,也就是1150点卖出这一期货,这时,你就已经平仓,并且获得了50点的收益。 当然,在这一指数期货到期前,其“价格”也有可能下跌,你同样可以继续持有或平仓割肉。 但是,当指数期货到期时,谁都不能继续持有了,因为这时的期货已经变成“现货”,你必须以承诺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这一指数。 根据你期货合约的“价格”与当前实际“价格”之间的价差,多退少补。 比如上例中,假如12月底到期时,这个市场指数实际是1130点,你就可以得到30个点的差价补偿,也就是说你赚了30个点。 相反,假如到时指数是1050点的话,你就必须拿出50个点来补贴,也就是说亏损了50个点。 当然,所谓赚或亏的“点数”是没有意义的,必须把这些点折算成有意义的货币单位。 具体折算成多少,在指数期货合约中必须事先约定,称为合约的尺寸,假如规定这个市场指数期货的尺寸是100元,以1000点为例,一个合约的价值就是元。 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的不同1.股指期货可以进行卖空交易。 股票卖空交易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必须首先从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数量的股票。 国外对于股票卖空交易的进行设有较严格的条件,而进行指数期货交易则不然。 实际上有半数以上的指数期货交易中都包括拥有卖空的交易头寸。 对投资者而言,做空机制最富有魅力之处是,当预期未来股市的总体趋势将呈下跌态势时,投资人可以主动出击而非被动等待股市见底,使投资人在下跌的行情中也能有所作为。 2.交易成本较低。 相对现货交易,指数期货交易的成本是相当低的,在国外只有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左右。 指数期货交易的成本包括:交易佣金、买卖价差、用于支付保证金(也叫按金)的机会成本和可能的税项。 美国一笔期货交易(包括建仓并平仓的完整交易)收取的费用只有30美元左右。 3.较高的杠杆比率。 较高的杠杆比率也即收取保证金的比例较低。 在英国,对于一个初始保证金只有2500英镑的期货交易帐户来说,它可以进行的金融时报100种(FTSE-100)指数期货的交易量可达英镑,杠杆比率为28:1。 4.市场的流动性较高。 有研究表明,指数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明显高于股票现货市场。 如在1991年,FTSE-100指数期货交易量就已达850亿英镑。 5.股指期货实行现金交割方式。 期指市场虽然是建立在股票市场基础之上的衍生市场,但期指交割以现金形式进行,即在交割时只计算盈亏而不转移实物,在期指合约的交割期投资者完全不必购买或者抛出相应的股票来履行合约义务,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场出现“挤市”的现象。 6.一般说来,股指期货市场是专注于根据宏观经济资料进行的买卖,而现货市场则专注于根据个别公司状况进行的买卖。 股指期货市场的结构与功能 一、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指的是法律允许的具体买卖股指期货合约的场所。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地区)的法律都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内进行,任何在期货交易所外进行的交易都是非法的。 尽管各类交易所近年来出现了公司化经营趋势,但世界上大多数交易所都是非盈利性的会员制组织。 我国1999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的会员资格费,由会员出资认缴。 期货交易所的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积累分配给会员。 并规定了期货交易所应当履行的十项职责:提供期货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设计期货合约、安排期货合约上市;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保证期货合约的履行;发布市场信息;监管会员期货业务,检查会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期货业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能。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明确了期货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期货交易所设会员大会和理事会。 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9至15人组成,其中非会员理事不少于理事会成员总数的1/3,不超过理事会成员总数的1/2。 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可以设立监察、交易、交割、会员资格审查、调解、财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职责由理事会确定,并对理事会负责。 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的法人代表,是当然理事。 除了期货合约外,交易所也提供期权和其他现货金融工具的交易机会。 交易所设立的基本宗旨是提供一个有组织的集中市场,并制定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统一的交易法规让会员从事交易,监督所有交易的进行与有关法规的执行。 但是,交易所本身并不从事期货买卖。 会员有权利进场做交易,但并没有义务一定要进场从事交易。 二、清算所 清算所又称清算公司,是指对期货交易所中交易的期货合约负责对冲、交割和统一清算的机构。 清算所的建立是期货交易安全而有效率的重要保障。 有些清算所是交易所的一个重要部门(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和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有些清算所则是在组织机构、财务体系、运行制度等方面独立于交易所的机构(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 大部分的清算所都是各自独立的机构,但也有几个不同交易所共同使用一个清算机构的情况,如国际商品清算所(ICCH)负责清算大部分英国期货交易所,市场间清算公司(The Intermartet Clearing Corp)则替纽约期货交易所(NYFE)与费城交易所(PBOT)清算。 P> 和交易所一样,清算所通常是个非营利性的会员组织。 清算所的会员通常都是依附于交易所的会员,除了拥有交易所的一般会员席位外,还要通过比一般会员更严格的财务指标规定。 所以,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分为清算会员和非清算会员,非清算会员要通过清算会员进行清算,并支付一定的佣金费用。 我国的期货交易所有组织,监督期货结算的职能,交易所下设结算部作为承担期货结算职责的机构。 全球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整合的趋势之一便是交易所和清算机构间日益增多的合并案例。 三、经纪商 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分为自营商和经纪商两种。 自营商是为自己在场内进行期货买卖的会员,而经经商本身并不买卖期货合约,而只是受非会员的客户委托,代替他们在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并从客户那里收取佣金以作为其收入。 在国外,有些交易所仅限私人拥有交易所席位,而有些交易所也允许企业、公司等机构申请拥有席位。 在美国,根据全国期货协会(NFA)的定义,期货经纪高(或称期货佣金商,FCM)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是一个代表金融、商业机构或一般公众进行期货或期权交易的商行或公司,也有人称其为电话所,经纪人事务所或佣金行,它是金融领域高度多样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些商号专长于金融和商业性套期保值,其它的则致力于公众投机交易。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只能接受客户委托从事期货经纪业务,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只能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期货经纪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货经纪业务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期货经纪公司。 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期货经纪业务。 四、投资者 股指期货的投资者范围很广,一种区分方法是分为自营商或专业投机商,套期保值者和大众交易者,专业投机商又分为”抢帽子者”,日交易者和大头寸交易者。 但更一般的区分是将投资者分为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 套期保值者是通过股指期货交易来规避股票交易中系统风险的交易者,它们是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者主要包括证券发行商、基金管理公司。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2.套利者 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以及不同股指期货市场,不同股指期货合约之间出现的价格不合理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交易者。 有关严格区分套利和图利的讨论见第六、七章。 股指期货的套利最常采用的是指数套利,当实际期货价格偏离理论期货价格时,可能通过同时买卖赚取无风险收益。 套利者的交易活动对股指期货市场是十分重要的,其交易活动可以使市场的错误定价迅速恢复平衡,有利于市场价格的稳定,也是股指期货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的传递渠道。 3.投机者 投机者是根据他们对股票价格指数走势的预测通过低买高卖,或高卖低买以获取利润的交易者。 对股指期货的投机者而言,并不完全相同于商品期货或其它金融期货,因为投资者根据对股票市场走势的判断,通过股指期货市场低成本、高效率的间接投资股票市场。 五、股指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 股指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从整个资本市场或社会经济体系来讲,股指期货有三个的经济功能:一是价格发现功能。 股指期货的价格是交易双方在交易所通过公开喊价或计算机自动撮合的电子交易形成的,有关期货价格的信息不停地来自各个分散的方面,交易者不断地利用有关信息,将其考虑到价格决定中去,以对期货价格变化做出合理的估计。 虽然单个投资者对相关资产的价格估计会有所偏差,但从市场整体看,集体理性会形成比较合理的期货价格。 由于期货合约交易频繁、市场流动性很高、交易成本低、买卖差价小,瞬时信息的价值会较快地在期货价格上得到反映。 股指期货的集中、公开交易近似于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价格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及时传播对股票的价格预期和下一期股指期货的价格决定有重要的影响。 二是稳定市场和增强流动性的功能。 当股票市场价格和股指期货市场价格偏离时,市场中的投机者、套利者和套期保值者能够敏锐地衡量出两个市场一方或两方的错误定价程度,通过比较交易成本,进行各种策略的交易操作,从而纠正市场的错误定价平抑市场波动,防止暴涨暴跌。 股指期货会增加因套利、套期保值及其它投资策略对股票交易的需求,从而增强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三是促进资本形成的作用。 根据著名经济学家托宾(J.Tobin)提出的Q比率的概念,企业资产负债的市场价值与其重置成本的比率为Q比率,Q>1时,进行新的资本投资更有利,从而增加投资需求,Q<1时,公司买现成的资本产品比新的资本投资更便宜,会减少资本需求。 只要企业的资产负债的市场价值相对于其重置成本有所提高,即提高Q比率,就会增加资本形成。 证券的价格水平是由证券供求双方的力量达到平衡而决定的。 股指期货能够增加由于套利交易和规避风险需求导致的股票需求,也可以使证券供给因预期性套期保值而相对比较稳定这些因素都能够促进资本形成。 股指期货市场另一方面的基本功能是投资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货更有效地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 第一,证券资产在居民和机构的金融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投资者往往要根据各种资产收益率变化进行资产调整和重新配置,单纯利用证券现货市场进行大幅度的资产结构调整,会引起股票价格的大幅度变化,增大市场波动性和投资者交易的执行成本和佣金费用,而利用股指期货合约可能通过不同资产的暴露程度使综合头寸达到调整资产结构的要求,而不至于引起价格的大幅波动,交易费用也较低。 第二,证券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利用股指期货进行预期性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保证证券发行顺利进行。 第三,投资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市场,以对冲风险为目的的交易约占总交易量的20%,充分反映了恒指期货对套期保值的巨大存在价值。 而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指数投资基金可以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利交易以获取无风险收益。 第四,投资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货间接投资股票市场,使自己专注于分析宏观经济景气状况和股票市场大势,免除从繁多的股票中桃选可投资股票的麻烦,以及减少投资股票市场的信息搜集、加工、处理成本。 六、中国发展股指期货市场的一些特殊的功能 除了以上这些一般性功能,中国发展股指期货市场还有一些特殊的功能。 第一,为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提供条件。 发达证券市场的经验表明,以保险资金、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在于用组合投资来降低风险,但组合投资只能降低非系统性风险,但无法规避系统性风险。 中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属于新兴市场,系统性风险所占比例很高,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包括股指期货作为规避系统性风险工具在内的一系列条件,股指期货市场已经与优化投资者结构联系在一起。 第二,股票市场国际化的需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将面临一系列的考验,一方面,境外投资者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他们有规避风险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股票市场可能会加大市场的波动甚至出现大幅度的涨落调整,股指期货市场不单是满足境外投资者的需求,以吸引国外资本,也是在开放条件下稳定股票市场的需要。 第三,完善证券市场的结构,丰富市场层次,推动市场深化。 中国证券市场目前只有单一的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即只有交易所交易市场,缺乏非上市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和机构投资者需要的第三、第四市场,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者、资金供给者的需求,不完善的市场机制难以使筹集资产、配置资源等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 在发展和完善各层次基础资产市场的同时,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股指期权和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存托凭证等工具在内的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对促进市场深化和市场功能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股指期货的五大意义股指期货具有套期保值、价格发现、资产配置等功能,是国际资本市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 根据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特征与发展趋势,开展我国的股指期货交易具有积极的意义,这表现在: (一)回避股市系统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我国股市的一个特点是股指波动幅度较大,系统风险较大,这种风险无法通过股票市场上的分散投资加以回避。 开展股指期货交易,既可为股票承销商在一级市场包销股票提供风险回避的工具,又可为二级市场广大投资者对冲风险、确保投资收益。 (二)有利于创造性地培育机构投资者,促进股市规范发展 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比重偏低,不利于股市规范发展。 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可以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增加投资品种,能促进长期组合投资与理性交易,能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特别是我国将发展开放式基金,由于其可随时赎回 ,因此,必须有相应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相配套,才能保证开放式基金的安全运作。 可见,股指期货有利于创造性地培育机构投资者,促进股市的规范发展。 这一点已被国际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所证明。 (三)促进股价的合理波动,充分发挥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由于缺乏风险回避机制,许多机构投资者只能借助内幕消息进行短线投机以达到获利的目的,从而造成股市异常波动。 开展股指期货交易能够大量聚集各种信息,有利于提高股票现货市场的透明度;如果股票现货市场价格与股指期货市场间价差增大,将会引来两个市场间的大量套利行为, 可抑制股票市场价格的过度波动;此外,股指期货交易发现的预期价格可更敏感反映国民经济的未来变化,充分发挥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四)改善国企大盘股的股性,为国企改革服务 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会促使一些大盘股的股性发生转变,提高投资者投资国企大盘股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成份指数样本股往往以大盘绩优股为主,国企大盘股占较大权重。 股指期货交易的开展,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参与这类股票交易的积极性,从而间接促进国企大盘股发行工作的开展。 Damod aran等人(1990年)对S&P500指数样本股所作的实证研究表明,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后的5年间,指数样本股的市值提高幅度为非样本股的2倍以上。 另外,为解决国有股的上市流通问题,目前讨论的解决途径之一是成立大型基金,而股指期货的推出有利于基金的风险回避与安全运作,从而为国有股的上市流通提供服务。 (五)完善功能与体系,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从国际市场的发展潮流可见,股指期货在完善资本市场功能与体系方面的作用已得到广泛的认同。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如果我们还是停留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中,不引进现代金融工具,我国资本市场在功能与体系方面都将是不健全的,不但难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而且难以为国际投资资本的进入提供回避风险的场所,不利于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及加入WTO;此外, 中国在开展自己的股指期货交易方面并无专利权,如日经225指数被新加坡抢先开发成功就是一例。 目前,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没有完全开放,国外还没有推出中国股指期货,但一旦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国外必将迅速地推出中国股指期货交易。 因此,为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我国应尽快推出股指期货交易。 这一点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股指期货的特点与功能金融期货品种分为外汇、利率与指数期货三大类。 股指期货是指数类期货中的主导品种,也是金融期货中历史最短、发展最快的金融产品。 一、股指期货的概念与特点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指的是以股票指数为交易标的的期货交易。 和其它期货品种相比,股指期货品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股指期货标的物为相应的股票指数。 2、股指期货报价单位以指数点计,合约的价值以一定的货币乘数与股票指数报价的乘积来表示。 3、股指期货的交割采用现金交割,即不是通过交割股票而是通过结算差价用现金来结清头寸。 二、股指期货的功能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资产配置等功能。 具体表现在:(一)价格发现股指期货交易以集中搓合竞价方式能产生未来不同到期月份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格,反映对股票市场未来走势的预期;同时,国外学者通过大量实证研究表明,股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并有助于提高股票现货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 因此,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股票指数一起可起到国家宏观经济景气晴雨表的作用。 (二)套期保值股指期货能满足市场参与者对股市风险对冲工具的强烈需求,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发展。 具体表现在: 1、严格说来,个股的价格风险只能通过相应的股票期货进行风险对冲;但当股票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个股或股票组合投资就可通过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2、股票承销商在包销股票的同时,为规避股市总体下跌的风险,可通过预先卖出相应数量的股指期货合约以对冲风险、锁定利润。 3、当上市公司股东、证券自营商、投资基金、其他投资者在持有股票时,可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市整体下跌的系统性价格风险,在继续享有相应股东权益的同时维持所持股票资产的原有价值;减轻集中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恐慌性影响,促进股票二级市场的规范与发展。 (三)资产配置股指期货具有资产配置的功能,具体表现在:1、引进做空机制。 做空机制使得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从等待股票价格上升的单一模式转变为双向投资模式,使投资人的资金在行情下跌中也能有所作为而非被动闲置。 2、便于发展机构投资者,促进组合投资、加强风险管理。 3、增加市场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资本市场的功能等。 海外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股指期货市场最初的产生是基于为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指数投资基金)提供避险工具的考虑,一般不外乎这样三个条件:一是对机构投资者规避系统性风险的现实需求;二是金融创新的动力;三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 美国是最早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国家,其股指期货的产生发展得益于这样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70年代初期由于美国持续两位数的通货膨胀导致股市暴跌,出现了对现货市场避险工具的需求;二是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退休收入保障法》要求退休基金管理人遵循“谨慎人原则”管理资金,严格分散和规避市场风险,进一步强化了其避险需求;三是80年代初期券商承销收益和佣金收入大幅降低,迫使券商进行金融创新,努力寻求新的盈利模式;四是1974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后对《商品交易法》管辖范围的扩大为股指期货的产生扫清了法律障碍。 但是美国的情况并不能解释一切,尤其是90年代以来亚洲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股指期货的产生和发展。 这些国家和地区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与其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尤其是QFII制度是密切相关的。 1、日本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日本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明显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0年代初期到1987年,股指期货在外界因素的推动下从无到有的初步试验阶段。 日本于80年代初期即已开放了其证券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股市。 但是,其股指期货合约却首先出现在海外,1986年9月3日,日经225指数期货在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交易。 按照日本当时的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被禁止。 所以,当时的日本证券市场并不具备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法律条件。 而且,按照当时的证券交易法,日本国内的基金是被禁止投资SIMEX的日经225指数的,只有美国和欧洲的机构投资者利用SIMEX的日经225股指期货合约对其投资于日本的股票进行套期保值。 本国的机构投资者明显处于不利位置。 基于这样的原因,1987年6月9日,日本推出了第一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50种股票期货合约,受当时证券交易法禁止现金交割的限制,50种股票期货合约采取现货交割方式,以股票指数所代表的一揽子股票作为交割标的。 第二阶段:1988年到1992年逐步完善的过渡阶段。 这一阶段,通过修改和制订法律,国内股指期货市场逐步走上正轨。 50种股指期货刚刚推出的前几个月,交易发展缓慢,直到1987年股市暴跌后交易量迅速发展起来。 1987年10月20日上午,日本证券市场无法开始交易,卖盘远大于买盘,由于涨跌停板的限制,交易刚开始即达到跌停板。 由于当时50种股票期货合约实行现货交割,所以,境内投资者也无法实施股指期货交易。 而在SIMEX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却能够继续交易期货合约。 受此事件影响,1988年日本金融市场管理当局批准了大阪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日经指数期货交易的申请。 1988年5月,日本修改证券交易法,允许股票指数和期权进行现金交割,当年9月大阪证券交易所开始了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 1992年3月,大阪证券交易所50种股票期货停止了交易。 第三阶段:对股票指数进行修改,股指期货市场走向成熟。 由于日经225指数采用第一批上市的225种股票,以股价简单平均的形式进行指数化。 针对这样的情况,大阪证券交易所根据大藏省指示,开发出了新的对现货市场影响小的日经300指数期货以取代日经225,并于1994年2月14日起开始交易。 此后,日本股指期货市场便正式走向成熟。 2、 韩国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 韩国股指期货的产生源于其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以及正式引入QFII之后对于市场避险工具日益迫切的需求,但是,由于没有象日本市场那样遭遇外国市场的竞争,其股指期货的推出较为从容,在法律法规、投资者教育、交易系统以及指数设计等方面的准备也更充分。 1981年,韩国宣布了资本市场国际化计划。 1984年,韩国政府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内的基金(韩国信投)间接投资境内的股票;到1992年底,境外投资者通过韩国信投对韩国的投资达到了150亿美元,接近韩国证券市场总市值的1.5%,加上当年QFII直接买卖股票的数额,境外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市值达到韩国证券市场总市值的3.1%。 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股票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投资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规避风险的工具,人们无法有效地管理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这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 虽然从1985年到1990年,韩国股市一直处于上涨趋势,但每隔3至5个月,股市都会出现上下较为显著的波动。 这表明如果在韩国证券市场引入股指期货,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将会很高。 1987年11月,在全球股市经历了“黑色星期一”的暴跌之后不久,韩国修改了证券交易法,授权韩国证券交易所建立期货市场。 1992年4月至1993年4月,韩国证券交易所开展了对机构投资者指导和教育工作。
标普500指数和纳斯达克指数的区别
标普500指数和纳斯达克指数,两个美国股市中的重要指标,各自具有独特的特性和功能。
首先,它们的概念有所区别。 标普500指数由标准普尔公司编制,包含美国500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股票,涵盖纽约证券交易所和Nasdaq等主要交易所。 它是衡量美国经济整体健康状况的风向标。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即美国科技指数,主要关注非上市科技股的场外交易,汇聚了超过5200家公司的证券商报价,尤其以科技和成长型公司为主,如苹果和谷歌。
风险性方面,纳斯达克100指数由于其成分股多为科技股,风险相对较高,但也反映了科技行业的发展动态。 而标普500指数,由于包含众多行业,风险更为分散,能反映更全面的市场变化。
在行业方向上,纳斯达克100聚焦科技和网络股,标普500则更为广泛,涉及工业、金融等多个领域,包括道琼斯工业指数在内的美国三大股指各有侧重。
扩展来说,标普500指数的组成并非一成不变,如公司合并、破产、转型或失去代表性等情况会导致其成分股调整。 总的来说,标普500和纳斯达克指数各自代表了不同的市场层面和风险特征,投资者在选择跟踪时应根据自身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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