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诈骗的特征:识别和避免欺诈性计划

期货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高杠杆率的交易机会,但也吸引了骗子。期货诈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从克隆网站到虚假交易平台。

期货诈骗的特征

识别期货诈骗的特征

  • 高收益保证:骗子可能会声称他们拥有获利秘诀或系统,可以保证高额回报。记住,在投资中没有什么是保证的。
  • 压力销售策略:骗子可能会施加压力,要求你立即投资。他们可能会告诉你,错过了这个机会就太迟了。
  • 未注册的平台:合法期货经纪人必须向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等监管机构注册。如果您接触到未注册的平台,请务必谨慎。
  • 克隆网站:骗子可能会设置克隆网站,这些网站与合法经纪人的网站极其相似。仔细检查域名并确保您访问的是合法的网站。
  • 征求个人信息:骗子可能会征求您的个人信息,例如社会安全号码或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向未经验证的平台提供此信息。
  • 虚假交易平台:骗子可能会使用虚假交易平台,在这些平台上,价格被操纵,交易被伪造。务必在受尊敬的平台上进行交易。

避免期货诈骗的提示

  1. 进行研究:在与任何经纪人或平台打交道之前,进行彻底的研究。阅读在线评论,并查看公司是否注册并受到监管。
  2. 只与合法经纪人打交道:确保您正在与向 CFTC 或其他监管机构注册的合法经纪人打交道。
  3. 保持谨慎:如果您遇到任何承诺高额回报或施加压力的平台或个人,请保持谨慎。
  4. 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切勿向未经验证的平台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5. 报告诈骗:如果您怀疑自己成为期货诈骗的受害者,请向 CFTC 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结论

期货市场可以是一个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但重要的是要意识到欺诈的风险。通过识别期货诈骗的特征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您可以保护自己免受骗子的侵害。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序开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规范试点期间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原则,恪守职责、谨慎勤勉,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客户,防范利益冲突,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维护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 客户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实施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测监控。 第二章业务试点资格第六条期货公司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一)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二)申请日前6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三)最近两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均不低于B类B级;(四)近3年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五)近1年不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六)具有可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实施方案;(七)具有5年以上期货、证券或者基金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或者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或者3年以上证券、基金等投资管理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八)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和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设施;(九)具有完备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十)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期货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申请书;(二)资产管理业务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当包括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的定位、主要投资策略、业务发展规划、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等;(三)股东会关于期货公司申请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决议文件;(四)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五)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六)最近3年的期货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说明;(七)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文本,其内容应当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交易监控、防范利益冲突、合规检查等;(八)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关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诚信合规证明材料;(九)有关经营场地和设施的情况说明;(十)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十一)律师事务所就期货公司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以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自受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期货公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九条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应当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期货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托资产要求。 第十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作为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 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父母、子女成为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应当自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在本公司网站上披露其关联关系或者亲属关系。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资产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承担资产管理受托责任。 期货公司应当勤勉、专业、合规地为客户制定和执行资产管理投资策略,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委托资产,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一)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二)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超出前款规定的范围,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保持客户委托资产与期货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与客户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有关规定管理和存取委托资产。 期货公司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纠纷、期货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委托资产不得用于清偿期货公司债务,且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不得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公开媒体向公众推广、宣传资产管理业务或者招揽客户。 期货公司不得公开宣传资产管理业务的预期收益,不得以夸大资产管理业绩等方式欺诈客户。 第十五条客户应当以真实身份委托期货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向公众集资。 客户应当对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进行书面承诺。 第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说明和解释有关资产管理投资策略和合同条款,并将风险揭示书交客户当面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客户应当对市场及产品风险具有适当的认识,主动了解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自我评估。 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适当性进行审慎评估。 第十八条资产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由客户自行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承诺或者担保委托资产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担损失。 期货公司使用的客户承诺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应当包括中期协制定的合同必备条款,并及时报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开户管理规定为客户开立或者撤销所管理的账户(以下简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申请或者注销交易编码,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单独标识、单独管理。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非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遵守相关市场的开户规定,开立或者撤销用于资产管理的联名账户及其他账户。 期货公司应当自开立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控中心备案。 开户备案前,期货公司不得开展资产管理交易活动。 第二十条期货公司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限、追加或者提取委托资产的方式和时间等。 第二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每日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提供客户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信息。 期货公司和监控中心应当保障客户能够及时查询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信息。 第二十二条期货公司可以与客户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并可以约定基于资产管理业绩收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明确约定风险提示机制,期货公司要根据委托资产的亏损情况及时向客户提示风险。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间委托资产亏损达到起始委托资产一定比例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四条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发生变更投资经理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项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五条当客户委托资产发生权属变更等重大情形,可能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期货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具体事由、后续事宜处理、责任承担等相关事项。 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下列手续:(一)及时结清相关费用,将剩余委托资产返还给客户;(二)及时撤销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三)及时撤销非期货类投资账户。 第四章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第二十七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交易监控,防范业务风险,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八条期货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其人员、业务、场地应当与其他业务部门相互独立,并建立业务隔离墙制度。 第二十九条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管理和业务操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奖惩机制,强化投资经理及相关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第三十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风险控制等岗位必须相互独立,并配备专职业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期货公司应当将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和风险控制等岗位的业务人员及其变动情况,自人员到岗或者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日常交易情况和非期货类投资账户进行风险识别、监测,及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监控制度,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进行的可疑交易或者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资产管理投资策略及其执行情况、持仓头寸及其比例进行监控,并于月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监控中心报告。 第三十三条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人员不得以获取佣金、转移收益或者亏损等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不公平交易,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当对不同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同日同向交易、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和分析,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期货公司应当严格禁止不同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第三十五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公司总经理和首席风险官报告:(一)资产管理业务被交易所调查或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权机关调查;(二)客户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三)其他可能影响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和客户权益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监督资产管理业务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性定期检查,并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报告义务。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应当包括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及其检查情况。 第三十七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期货公司信息公示有关要求,在中期协网站上对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从业人员、主要投资策略、投资方向及其风险特征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章账户监测监控第三十八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规定向监控中心报送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的数据信息。 期货公司应当每日向监控中心报送非期货类投资账户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第三十九条期货公司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应当遵守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期货交易所应当对期货公司的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违法违规交易的,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处置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四十一条监控中心应当对期货公司的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重点监测监控,发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四十二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法违规或者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对期货公司进行核查或者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有关核查结果和监管措施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其净资本应当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于月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资产管理业务月度报告。 期货公司应当于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上一年度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定期报告应当由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和总经理签字。 第四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年限和要求,妥善保存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实施方案、投资策略、客户承诺书、风险揭示书、合同、财务、交易记录、监控记录等业务材料和信息。 第四十六条资产管理业务提前终止、被交易所调查或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期货公司应当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八条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更换有关责任人员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四十九条期货公司限期未能完成整改或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其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一)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二)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三)超出本办法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四)其他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形。 前款规定情形消除并经检查验收后,期货公司可以继续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十条期货公司或者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撤销其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并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一)在公开媒体上向公众推广、宣传资产管理业务或者招揽客户;(二)以夸大资产管理业绩等方式欺诈客户;(三)接受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四)明知客户资金来自违规集资,仍接受其委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五)接受未对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进行书面承诺的客户的委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六)向客户承诺或者担保委托资产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担损失;(七)以获取佣金、转移收益或者亏损等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不公平交易;(八)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九)以自有资产或者假借他人名义违规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十)报送或者提供虚假账户信息;(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第二条所称期货公司接受特定多个客户的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条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非期货类品种的,应当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要求。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的风险监管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的监管流程:第一步:风险识别;第二步:风险管理;第三步:职责分派;第四步:区分优先考虑的工作 ;第五步:风险缓释与监测。 在这些步骤中,先是评估所关注的整体风险状况,然后是明确风险的趋势,再将风险监管职责交给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具体部门。 受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的邀请,对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做一阐述。 探讨的有几个方面:风险为本监管方法的涵义,采用风险为本监管方法的原因,风险为本监管方法的实际意义,换句话说,在实践中是如何实施风险为本监管的,最后一个重要方面是,在风险为本监管的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难题,重点是讲监管流程改进所取得的进展。 通过对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职责及其来龙去脉的简要介绍,使大家对我要介绍的这家采用风险为本监管方法的机构有所了解。 根据《2001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被确立为一个由董事会领导的独立的监管机构,是由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成立之前的十个监管机构合并而成。 这项法令赋予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四项法定目标:维护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促进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了解;适当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法定目标在两个方面使得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成为一个独特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一是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职责包括审慎监管与消费者保护,而在许多国家,审慎监管职责由一个监管机构承担,消费者利益(及其商业行为)的保护职责则由另一单独的监管机构承担;二是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职责横跨了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而在许多国家,这些职责则由三个监管机构分别承担。 例如:在法国,银行业有银行监管委员会,证券业有金融交易管理局,而保险业则有保险及互助管理局(ACAM)。 风险为本的方法所包含的内容,首先不是从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谈起,而是先从一家金融机构入手,剖析一家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所包含的内容。 基本特征如下:1、详细描述机构准备承担的风险,这一流程通常不严密地被说成是确定机构的风险偏好,这种风险偏好的确定可能是不明确的,也可能是明确的;2、识别机构所面临的资本、声誉、收益、品牌等方面的风险,以及会引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事件风险等的各项经营活动或事件;3、统一量化上述风险的方法,如量化信用风险的贷款评级,量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风险价值(Value At Risk),量化事件风险的压力测试等。 每一种方法都会存在许多技术性问题,如相关性、“肥尾”分布、流动性压力下模型关系的持续有效性、决定压力测试程度缺乏明确合理的基础等;4、设计和安装能生成上述风险量化信息的系统;5、确定并运用内部控制措施管理上述风险,比较典型的控制措施有设定限额(如风险价值、信用敞口或其他尺度等)、授权权限等;6、将管理风险的职责分派给管理人员。 这包括两部分管理人员:一是从事各项业务或职能的业务管理人员,他们对机构的业务管理包括将风险控制在事先认可的范围之内负有首要责任;二是独立的风险管理人员,其任务是就识别、量化和控制风险的情况提出质疑。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原理非常接近,都包含以下相同的要素:设定目标(对我们而言要达到的是法定目标而非财务目标),确定我们的风险偏好,识别达到法定目标所面临的风险,制定统一的风险量化标准,监测这些风险,通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提出异议的风险管理人员来管理这些风险。 概括地讲,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流程是相同的,而从更为抽象的层面来看,两者同样都是一个对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缓释、控制和监测的循环过程。 正如我所说的,简明扼要地阐释原理之后,我会再回过来讲风险管理原理的实际运用。 目前,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采用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并不是出于我们应采用与被监管机构相同政策的考虑,而是基于一些更为重要的原因。 首先,作为一项指导性原则,我们有一个不追求零失败态度的明确目标,即我们并不试图阻止所有被监管机构的失败,而是认为有些机构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事实上也是合乎逻辑的。 所谓不可避免是因为没有一家监管机构能够控制所有被监管的机构,所以意外的事难免会发生;所谓合乎逻辑是因为回报与风险是相互伴随的,而试图控制风险以达到预防所有财务失败,则会过度地抑制金融机构。 但我们对于重大的失败显然不会漠视不管,因为这会给我们监管目标的实现带来风险。 因此需要一些手段来辨别哪些是最为紧要的问题,这便是风险为本监管的本质所在。 第二,我们清楚自身监管职责的范围:29,759家金融机构、165,544名从业人员,一个占国内生产总值5%的行业。 我们显然不是万能的,需要有一种能区分哪些工作应优先考虑的机制。 第三,设立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之时,我们需要构建一个风险分析与监管方法的共同基础,而不仅仅是汇集各家的监管方法,即证券及期货管理局、证券和投资委员会、负责银行监管的英格兰银行、与保险相关的贸易工业部和财政部、房屋互助协会委员会等的监管方法。 不论明确与否,每家监管机构都有一套各自的监管方法和实际做法,而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共同的监管方法,这就是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为什么要非常明确地提出风险为本监管方法的原因。 首先,我们所关注的风险是与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四个法定目标相关的风险,即维护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促进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了解、适当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以及打击金融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这四个法定目标涉及的风险可能会与金融机构管理层所关注的风险相关联,但它们还是有差别的。 实际上,这些法定目标极为宽泛,所以我们需要严密而且重点更为突出的风险管理手段。 为此,我们要关注基于机构的和更一般性的特定风险源。 1、主要基于机构的风险源:财务失败;行为失范和管理不当;金融欺诈;滥用市场力量;洗钱;市场质量下降等。 2、主要基于非机构的风险源:消费者理解不足;没有落实战略重点;损害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声誉;没有经济、高效地利用我们的资源。 风险为本监管原理的实际意义:一是,风险为本监管原理确立了我们对机构的监管方法。 我们根据各机构的潜在影响(可用机构的规模来替代)对机构进行分类,共分为四大类:高、中高、中低、低,对这四类机构的关注程度完全不同,从我们称之为对机构实施“严密的且持续的”监管的一个极端(基本上是由一个专业小组监控一家主要机构,如汇丰银行或西班牙桑坦德银行在英国的经营活动)到另一个极端,即极度信赖专项调研、统计分析、不定期的抽样检查(由此,对于一般的保险经纪公司,我们只是收集数据,了解经纪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类型,分析经纪公司的整体情况,而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并不要求走访或检查经纪公司)。 总体上,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监管着 29,759家机构,这些机构被细分为以下几类:潜在影响机构数监管类型高87严密的且持续的中高423定期检查中低900周期较长的临时性检查低28,349统计分析/专项调研如此分类的结果是,对于我们所监管的大约90%的机构,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我们从不进行检查。 我们对于对冲基金管理机构采取了类似的监管方法,在英国有300多家对冲基金管理机构,我们把信息收集工作放在大约27家机构(不到总数的10%)上,以此作为管理这一行业风险的最佳手段。 二是,风险为本监管原理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如何将风险评估转化为风险缓释的通用方法。 我们有处理不同风险水平的经验法则(Rules Of Thumb),决定何时要采取措施缓释风险。 这些法则为:1、低风险:不需要采取缓释措施;2、中低风险:没有缓释的必要,如要采取适当的缓释措施需要相应的理由;3、中高风险:应该采取缓释措施,如不采取适当的缓释措施需要相应的理由;4、高风险:必须采取缓释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主观判断的因素:对于中低风险,我们也许会不按常规而采取缓释措施;相反,对于中高风险,我们也许同样会不按常规而不采取措施,但这两种情况都会受到质疑,需要做出解释。 实际上,我们的分析要稍微复杂和详细一些,而且要区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发生概率。 但是,应使用一致的风险评估方法并应用统一的决策规则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缓释风险的措施,这一中心原则是明确的。 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决定我们需要采取措施的方式。 三是,我们运用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使常常只是一个口号的所谓“风险偏好”落到实处。 例如:在我们的工作中,作为一家承担上市监管职责的机构,我们改变了内部审查流程以反映我们对招股说明书和公告文件的风险评估。 我们的风险评估是基于一系列通俗易懂的因素考虑,重点放在交易的类型与复杂性、发行者的规模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上,评估所得出的风险水平决定我们审查文件的深入程度以及我们在审查流程中应投入的资源数量,这样做的好处能使我们把资源集中投入到真正的风险领域,风险等级最低的发行者文件只需受到范围有限的审查,而风险等级较高的发行者文件将由我们最资深的工作人员作全面的审查,或者说我们对金融问题做出反应时所采取的措施与风险评估相适应。 首先,存在一个与不追求零失败的明确政策有关的政治性问题。 尽管事先对这一政策的逻辑性有所认识,但事件发生后却很轻易地被抛之脑后,当失败的事实被抓住时,不考虑监管机构采取措施预防已发生的失败类型再次发生的总成本中所包含的费用。 当失败事件已给消费者带来直接和不利影响而受到批评的时候,监管者很难回答说他已经做过判断,认为不值得寻求措施阻止机构的失败,然而有时又必须要给出那样的理由。 在监管机构内部也是如此,要有一种坚定的态度,以便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职员懂得他们有时需要选择不采取措施(并承担后果),有时又要选择采取措施。 尽管不采取措施也许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但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决定未必就是一项错误的决定。 但这肯定是一项令人不安的决定,因而做出这一决定的那些人员需要得到其高级管理层的支持。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我们的监管流程中必然会存在大量需要判断的要素。 没有一种算法能使我们输入数据并决定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是否应该追加投入五百万英镑,用以改善其控制市场舞弊的能力,或是用于总体上提高公众的金融知识,或是用于改善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或是用于我们其他任何潜在的资源需求。 所有这些决策都需要判断,判断当然需要以风险分析为支撑,同时要利用我们所拥有的最完善的信息来源,但最终还是需要运用判断力。 例如:我们在普及公众金融知识方面已增加了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年度经费,从两年前的两百万英镑计划明年增加到一千万英镑,我们认为目前低水平公众金融知识给我们实现法定目标造成风险,证明这项调整是正当的,但这仍还是一种判断。 我们可以改进我们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处理流程,但这些内容始终只是最终判断的考虑因素,而最终判断仍是主观性的,这是由赋予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不尽相同的法定目标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结果。 第三,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很多数据和市场信息是建立在与各金融机构的监管关系基础上。 尽管这些信息带给我们相当多的洞察力,但提供的信息不集中,因而时常存在一种倾向,即只考虑一系列单个的问题,而忽视了去发掘可以把它们联系起来的潜在模式和主题。 例如:在刚刚加入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时候,我受困于两件事:一方面忙于处理英国各独立的理财咨询师(IFA)网络所面临的困境;另一方面,对于影响金融产品分销的重大法律和监管规则调整,也就是所谓的去极化(Depolarisation)总体效果的关注却相对较少。 为了克服这种不均衡问题,我们设立了行业小组(例如:研究银行业、资产管理、保险、会计等问题的行业小组),以改善我们系统的了解所监管业务的经济驱动。 他们将有助于纠正对具体机构了解详细,而对影响一个行业的综合性问题很少能做到持续动态了解的不平衡状态。 最后,我们需要改善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应对新风险识别与评估的灵活性。 我们不断调整资源,以反应新的风险评估结果,但这种调整往往很缓慢,一方面是因为我们更善于添加新的任务,却不善于结束已有的任务,另一方面是因为职员适应任务转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我们需要加快应对新识别风险和风险关注重点变化的速度。 一方面,我们已有许多改进培训的措施,以提高我们职员的岗位流动性;另一方面,我们的管理信息系统也正在改进,以使我们的资源配置更加明晰。

2014年国家公务员证监会考试都考哪些科目?有哪些参考资料?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国证监会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计算机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 计算机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二)专业知识—计算机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三、答题要求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四、样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以下软件中,()不是操作系统。 A:WindowsB:Unix C:Linux D:Microsoft Office答:( 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以下软件中,()是操作系统。 A:Windows B:Unix C:Linux D:Microsoft Office答:(ABC)(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以下软件中,()是操作系统。 A:Windows B:Unix C:Linux D:Microsoft Office答:(ABC)五、考查知识点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可参考财经类考试大纲)和以下计算机专业知识:1、计算机体系结构2、操作系统原理3、网络基础知识4、数据通信协议5、数据结构6、数据库系统7、程序设计语言8、多媒体基础知识2014年度考试录用中国证监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会计类)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会计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 会计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二)专业知识—会计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三、答题要求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参加会计类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不允许自带任何类型的计算器。 四、样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某企业资产总额是300万元,负债总额1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是( )?A:100万元B:200万元C:300万元D:400万元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某企业资产总额是300万元,负债总额100万元,以下错误的是( )?A: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100万元B: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200万元C: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300万元D: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400万元答案:(AC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某企业资产总额是300万元,负债总额100万元,以下错误的是( )?A: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100万元B: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200万元C: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300万元D: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400万元答案:(ACD)五、考查知识点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可参考财经类考试大纲)和以下会计专业知识:(一)会计准则及其实务运用1、财务会计基本概念(1)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2)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原则2、金融资产(1)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初始、后续计量(2)金融资产转移3、存货(1)存货的初始计量及发出存货成本结转(2)存货的期末计量4、长期股权投资(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5、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的初始及后续计量(2)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处置6、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的确认及初始、后续计量(2)无形资产处置7、投资性房地产(1)投资性房地产范围、初始及后续计量(2)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及处置8、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9、负债(1)流动负债的确认和计量(2)非流动负债的确认和计量10、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的分类及会计处理11、收入、费用和利润(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及其具体运用(2)费用确认、利润的会计处理12、财务报告(1)财务报告构成及列报要求(2)合并报表范围确定及合并报表编制(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3、特定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1)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及披露(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认定及其确认和计量(3)债务重组的界定及不同重组方式的处理(4)政府补助的分类及其会计处理(5)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6)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8)外币折算(9)租赁的分类及其会计处理(10)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区分及其处理(11)企业合并的类型划分及会计处理(12)购买及出售子公司少数股权处理(二)审计基础知识1、审计基础知识(1)基本准则(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3)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2、审计程序、技术和方法(1)审计准则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审计准则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3)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4)审计准则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5)审计准则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6)审计准则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7)审计准则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8)审计准则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9)审计准则1301号-审计证据(10)审计准则1312号-函证(11)审计准则1323号-关联方(12)审计准则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13)审计准则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三)财务信息披露规范1、非经营性损益的定义、内容及披露要求2、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3、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列报 2014年度考试录用中国证监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法律类)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法律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 法律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二)专业知识—法律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三、答题要求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四、样题(一)单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C)(二)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ABD)(三)不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ABD)五、考查知识点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可参考财经类考试大纲)和以下法律专业知识:(一)证券期货法律1、证券法(1)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2)证券发行的条件、方式(3)证券上市和暂停、终止交易(4)证券交易的信息公开和禁止行为(5)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和程序(6)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7)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8)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监管(9)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权限(10)证券违法的法律责任及市场禁入制度2、基金法(1)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特征、组织形式及基金财产的性质(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公募基金的募集及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4)公募基金的运作和信息披露(5)公募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6)公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及行使(7)私募基金3、期货条例(1)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2)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业协会(3)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二)公司企业法律1、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2)公司的设立、登记、章程、资本及股东出资(3)股东及其权利、义务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4)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5)股份发行及股权、股份的转让(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7)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8)公司债券(9)公司的变更、合并、分立(10)公司的解散、清算2、合伙企业法(1)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2)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3、企业破产法(1)破产的概念、破产原因和破产案件管辖(2)破产的申请和受理、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3)破产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三)民事经济法律1、民法(1)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2)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与期限(3)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和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2、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3)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3、物权法(1)物权的概念、效力、类型、物权变动和物权的保护(2)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3)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内容(4)占有的概念、性质、种类、取得和消灭4、侵权责任法(1)侵权行为和归责原则(2)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方式与适用(3)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轻(4)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5、金融法律(1)商业银行业务及基本规则、对存款人的保护(2)保险的概念、保险合同的分类、订立和履行(3)票据的概念、种类和特征、票据权利的取得、消灭和行使(4)信托设立、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5)反洗钱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6、其他经济法律(1)市场竞争原则、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垄断行为及其认定规则、调查程序(3)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四)行政刑事法律1、行政法(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及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2)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实施机关、管辖及行政处罚的决定、执行程序(3)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4)国家赔偿的范围、请求人、义务机关及赔偿程序、方式、计算标准(5)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监察程序2、刑法(1)犯罪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排除事由(2)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3)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和罪数形态(4)刑罚种类、裁量、执行和消灭(5)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7)贪污贿赂罪、渎职罪(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五)诉讼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1、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民事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起诉和审判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审判、执行3、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立案、侦查、审判和附带民事诉讼4、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仲裁程序5、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6、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7、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8、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2014年度考试录用中国证监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财金类)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财金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财金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 财金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二)专业知识—财金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三、答题要求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四、样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哪个选项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A:GDPB:NNPC:GNPD:NI答:( 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B: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NPC: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NPD: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I答:(BC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B: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NPC: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NPD: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I答:( BCD)五、考查知识点(一)经济学基本原理1、供给与需求掌握需求理论、供给理论、均衡价格理论、弹性理论。 2、企业理论掌握生产理论、生产函数、成本与利润。 3、市场失灵掌握公共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 4、宏观经济学及宏观经济政策掌握国民收入核算与方法、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总需求分析、总需求-总供给模型、通货膨胀与失业、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与工具。 掌握评价宏观经济形势的基本变量,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和收入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5、经济增长理论掌握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周期。 6、本届政府的经济发展思路(二)金融基础知识1、货币供求掌握货币需求、货币供给相关知识。 掌握基础货币、货币乘数、原始存款、派生存款相关知识;存款货币创造的过程。 2、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掌握我国金融机构的种类、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 掌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 3、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掌握货币政策的目标、工具、传导机制和中介指标。 掌握通货膨胀的成因、社会效应和有关对策。 掌握金融监管的原则、目标和手段。 掌握《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4、财政与税收掌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主要规定。 5、外汇管理与金融全球化掌握外汇与汇率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理论;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概念;汇率风险的概念和类型。 掌握引起汇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 掌握当前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和我国外汇市场的基本情况;掌握外汇管理的概念、类型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 掌握国际资本流动的定义、原因和类型;资本流动的作用和政府干预资本流动的手段;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职责。 (三)国际金融危机1、国际金融危机成因;国际金融危机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2、结构性金融衍生品的特征;结构性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趋势及利弊。 3、国际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新变化。 4、美国退出QE与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动荡。 (四)证券基础知识1、证券及证券市场概述掌握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资本市场的概念、内涵、外延;如何正确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的监管思路及展望;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预警与防范;如何将资本市场放到整个宏观经济中去发挥作用;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区别;债券市场。 掌握证券与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机构投资者的种类;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 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区别。 掌握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概念及关系。 掌握证券交易市场的分类、定义、特征和职能。 掌握证券公司的功能和主要业务种类;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目标与主要内容。 掌握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能、业务范围与管理体制;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为规范。 2、证券产品—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掌握股票、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性质、特征和类型。 掌握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特征和区别。 掌握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参与主体、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特征和作用。 掌握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定义与区别;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的概念、特点。 掌握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概念与职责以及与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掌握基金资产净值的含义;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及基本方法;基金的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3、证券交易掌握证券交易的含义、种类和方式。 掌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概念和职能;证券的清算与交收的主要内容。 掌握股票价格指数的概念和功能,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 掌握主要国际证券市场及其股价指数。 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内容。 掌握回购交易的主要内容。 4、证券市场监管体系掌握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原则、目标和手段;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和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主要类型、职责;证券市场自律性监管的主要内容。 5、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掌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发行、上市条件。 掌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概况。 (五)期货基础知识1、期货市场概述掌握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远期交易的关系;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和功能。 掌握期货交易所的性质与职能。 掌握期货结算基本制度。 掌握期货中介机构的职能、性质和作用。 2、期货合约与期货品种掌握期货合约的概念、主要设计原理。 掌握期货品种的分类;国内国际主要期货品种。 3、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掌握期货交易制度及交易流程。 4、套期保值掌握套期保值概念、原理与操作原则;套期保值者的特点与作用。 掌握套期保值的种类及适用对象和范围。 5、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掌握期货投机定义;期货投机与套期保值以及股票投机的区别;期货投机的作用、原则与方法。 掌握期现套利的概念及其应用。 6、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种类及应用;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股指期货期现套利的种类及应用。 国债期货相关知识。 7、期权与期权交易掌握期权的含义及特点;期权的分类及各类期权的概念;期货期权合约的主要内容;权利金、执行价格;期货期权与期货的关系。 8、期货市场监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内容。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通过高手期货网预约开户,商品期货、金融期货、期权品种均可享受全国最低手续费的优惠,微信:13739089115,我们有专人一对一指导开户服务!

最新期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