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是怎么结算的?
期货期权是一种在期货交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远期合约的交易形式。从期权交易结算角度看,成交时支付的权利金是不必加入最后结算的,只在成交当日一次性结清,最后结算盈亏只考虑行权价格与到期执行期权时的期货价格。期权交易结算有一个共同点,大部分期权买方与卖方都不会持仓到底,等待到期日行权。他们和期货交易者一样,往往在市场行情出现有利局面或不愿意承担更大亏损时进行平仓处理。除了卖方的保证金要根据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公式计算外,还有以下的结算方式:
卖方当日开仓当日平仓结算:【例】3月6日某投资者以360元/吨卖出一手行权价格为8500元/吨的7月看跌期权,当日期货结算价为8750元/吨(前日期货结算价为8640元/吨)。成交时360元吨的权利金划入其结算准备金账户,共划入资金=360x10=3600(元手)。同时从其结算准备金账户上划出交易保证金=权利金+昨日期货保证金虚值的一半=(360+8640x5%-70)x10=722x10=7220(元手)(卖方实际占用资金=362x10=3620元/手)。如果当日平仓价为300元/吨,则划入资金=交易保证金权利金平仓价=7220-300x10=7220-3000=4220(元/手)。成交时划入权利金为3600元/手,划出的交易保证金为7220元手,平仓后划入的资金为4220元/手,则总的盈亏-4220-3620=600(元/手)。简单地说,他以360元/吨卖出,300元/吨平仓,则盈亏卖价买价=(360-300)x10=600(元手)。
卖方历史持仓结算:如果卖方当日没有平仓,而是隔日平仓,则平仓时划入资金=已经收取的保证金权利金平仓价。
卖方保证金的优惠:郑商所规定,有期货保护的期权卖仓,期权可以不收保证金。具体如下:每日结算时,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期权和期货持仓自动确认为备兑看涨期权套利持仓,包括备兑看涨期权套利和备兑看跌期权套利。备兑看涨期权套利是指持有看涨期权空头,同时持有相同数量的标的多头;备兑看跌期权套利是指持有看跌期权空头,同时持有相同数量的标的空头。备兑套利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权利金与标的交易保证金之和(注:这个保证金在期货那边收取)。
买方权利金的结算:买方不进行每日结算。买方--旦成交,其权利金全部从其账户上划出;--旦平仓,则按权利金平仓价全部划入其账户。买方成交时支付的权利金是买方的最大亏损,只要成交后全额划出,则没有风险;--旦平仓,则按平仓价全部划入其保证金账户。
行权结算:作为美式期权,每天都可能有行权发生。如果买方提出行权,则交易所按照配对原则找出相应的卖方。配对后,当日各自的期权持仓自动取消,结算部门收取卖方的交易保证金也于当日自动划入卖方结算准备金账户。至于买方,因为成交当日的权利金已经划出,也不进行每日结算,所以行权后也没有权利金的划转问题。至于二者转换的期货持仓可视为新建立了期货持仓,按照期货的结算办法进行每日结算。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到行权后建立新的期货持仓与国际做法的差异:国内期货交易允许双向持仓,而国外期货交易是净持仓。对此大商所提供了买方行权或卖方被动行权后建立的期货持仓的对冲功能,需要投资者提前设定对冲选项。
放弃行权时的结算:最后交易日闭市后,虚值和平值期权以及提出不行权的实值期权(请注意规则的规定)将自动失效,其持仓在最后交易日后随着合约的到期也自然取消。权利放弃时,买方资金不变,但是持仓消失。卖方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全部释放。